中欧·体育kok

 

中欧·体育kok

📒🀄🌖     

中欧·体育kok

新京报讯(记者张静姝 通讯员刘珈彤)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参加游学营活动意外受伤的诉赔案件,裁定组织方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小贾诉称,其报名参加了某公司组织的游学营活动。按照公司的统一安排,入住宾馆。入住期间,其右手被卫生间内脱落的玻璃割伤,构成十级伤残。小贾认为,涉事公司系游学营活动的组织者,其选定的住宿场所应当确实保障营员的人身安全,对于其遭受的人身伤害,该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故要求被告赔偿医药费18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营养费6000元、护理费9000元、残疾赔偿金124812元、交通费1000元以及鉴定费1430元。被告辩称,在接待游学期间,公司已通过分发安全手册、“小安全员在行动”等方式进行安全教育,在游学过程中也会在餐厅、景点、酒店、报告现场等地张贴安全标语,随时进行安全提示,提醒孩子注意安全。公司已经尽到安全提示义务。小贾不当使用酒店设施,自身负有过错,也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作为旅游经营者,在组织游学营活动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小贾在入住宾馆后使用卫生间时,手部被浴室门破碎的玻璃划伤,故被告应就小贾之损害后果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被告虽主张小贾手部受伤系因其自身腿部有伤并错误使用玻璃门借力所致,但其未就该主张提交任何证据予以证明,故法院对相关抗辩意见不予采信。在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存在可以减轻责任情形的情况下,小贾要求被告赔偿其相关损失之诉请中欧·体育kok,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被告应按照百分之百的责任比例予以赔偿。法院最终判决被告赔偿小贾医疗费181元、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元、护理费7200元、营养费1800元、残疾赔偿金124812元、鉴定费1430元。宣判后,被告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该判决现已生效。编辑 甘浩校对 穆祥桐

➍(撰稿:张桦仪)

本文来自网友发表,不代表本网站观点和立场,如存在侵权问题,请与本网站联系。未经本平台授权,严禁转载!
展开
支持楼主

98人支持

阅读原文阅读 7164回复 5
举报
    全部评论
    • 默认
    • 最新
    • 楼主
    • 司空贝园♆LV1六年级
      2楼
      恭喜胡歌、周迅!昨晚最大的赢家是它🐠
      2024/07/06   来自南昌
      5回复
    • 🅰杜琳保LV2大学四年级
      3楼
      川观评论|停车收费不该是笔“笼统账”|停车收费不该是笔“笼统账”🤖
      2024/07/06   来自楚雄
      4回复
    • 杨利翰🛤LV0幼儿园
      4楼
      国家能源集团召开2021年工作会 开启“十四五”高质量发展新征程😫
      2024/07/06   来自郴州
      9回复
    • 通琼兴LV1大学三年级
      5楼
      九件“国家宝藏”亮相故宫箭亭🗝
      2024/07/06   来自兖州
      0回复
    • 向博贤✭🌎LV7大学三年级
      6楼
      “河北制造”从这里走向世界 ——石家庄国际陆港运营六年来中欧班列带货总额超300亿元♣
      2024/07/06   来自凯里
      4回复
    • 符程璐LV2大学四年级
      7楼
      2021英国中资企业发展报告正式发布☁
      2024/07/06   来自宣化
      回复
    你的热评
    游客
    发表评论
    最热圈子
    • #毛泽东大传第四版 第四卷 风流人物 第65章#

      卓信灵

      9
    • #湖中惊现多条小鳄鱼#

      申翠鸿

      2
    • #金台视线·关注防灾减灾(上):筑牢底线思维 增强防灾意识#

      董燕朗

      6
    • #红色力量筑牢安全“堤坝”

      蒋会妍

      8
    热点推荐

    安装应用

    随时随地关注中欧·体育kok

    Sitemap
    正在加载